瓯海重点工程建设成果展示
一、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瓯海区域内已建或在建的国家、省、市、区级重点工程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者。(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符合比赛主题,不收无关作品。
2、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或胶片均可。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用数码或暗房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如发现上述照片,将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的标题,字数不超过10个汉字。如果有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的标题,本站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如因此产生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赛者为瓯越会员和其他所有自愿参赛者。
6、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7、网上作品截稿日期为2006年10月22日,相纸作品截稿日期为2006年10月28日中午12时。
三、评奖方式
本次影赛采取网上评选和现场公开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评选:在瓯越摄影网《在线影赛》栏目进行,参赛作品陆续上传到《在线影赛》后,由瓯越会员进行投票。赞同请投票,不赞同不投票。每幅作品得票情况暂时隐藏,初选截止日(2006年10月22日)自动公开投票结果。并按得票高低选出90幅作品进入现场公开评选。
现场公开评选:网上选出的90幅作品以及其他直接要求参加公开评选的作品一律扩印成十英寸以上的相纸作品,由专家组进行公开评选。时间2006年10月28日,地点另定。
由瓯越会员选中的90幅作品,经公开评选后,其中未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获网络入选奖。
四、奖励办法
金奖1名,奖金3000元。
银奖3名,各奖2000元。
铜奖6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60名,各奖200元。
网络入选奖若干名,各奖50元。
五、注意事项
1、请每位参赛者务必正确和清楚填写个人信息,以便联系作者。若奖项公布,获奖者无法联系,超过30天,无人领奖者,视自动放弃奖项处理。
2、参赛者一旦提交参赛作品则视同已遵守本规则所述要求。
3、参与公开评选的相纸作品,必须于2006年10月28日中午12时前到达瓯海区委宣传部宣传科。 交寄地点:温州市将军桥瓯海区府大楼439室。邮编325005。
4、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影赛获奖图片。
5、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影赛组委会所有。
六、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朱先生.联系电话:8852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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